效能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10/11/9 8:56:48 作者:陈学平 浏览量:584次
关于开展2010年江宁区中小
学办学效能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2010年中小学办学效能评估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进一步体现评估工作的公平性,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估每一所学校,今年将引入第三方参与对学校的现场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的结果与各校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评估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1月10日至12月20日)1.学校根据《江宁区中小学办学效能评估方案及标准解读》(2010年稿)进行自查自评,准备基础材料,建立相关台账(准备要求同去年)。12月21日前,向区督导室上报《江宁区中小学办学效能评估表》(含自评报告、自评得分和等级、各指标分项评估表);2.效能评估表格填写培训(另行通知);3.局有关科室统计汇总有关指标的数据、基本情况及分值。(统计的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
第二阶段(12月31日前)汇总统计各中小学上报的材料、各科室报来的材料,组织评估组成员培训。
第三阶段(2011年1月3日至14日)对全区各普通中小学校(不含民办、职业、特教)进行现场考核。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