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社区试点楼栋长机制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百米”
发布时间:2015/9/10 13:32:00 作者:乐超超 浏览量:309次
9月9日上午,方山社区召集天景山公寓如意苑10幢楼栋的楼栋长召开岗前培训会。高新园综治办主任柳兵,方山社区书记叶正华、主任李正勇,天景山公寓社区民警王大林、警务室特勤人员以及如意苑10位楼栋长与会。
方山社区世居户有1448户,自2003年拆迁以来,居民管理一直沿袭拆迁以前原村组建制,所有居民已分散居住在园区拆迁安置复建的各个小区,长期以来的分散管理,对居民服务的日常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综合以上原因,2015年8月,方山社区党总支经社区两委多次讨论,结合街道党组织意见决定以天景山公寓如意苑为试点小区,以楼栋为单位,选出了每幢楼的楼栋长。楼栋长由每个楼栋的社区居民担任,结合社区居委会联合推荐产生,在征求本人意愿后选定10人。楼栋长人员构成有老党员、社区老干部、还有热心社区居民,具备文明素质高、协调能力强、“热心肠”、熟悉邻里等特点,起到沟通联系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在天景山公寓群防群治“警、务、民”联动机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和突破。
楼栋长遵循“邻里守望、互帮互助”的原则,经社区民警统一培训合格后上岗,其职责主要是及时收集各类信息和民意向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民警反馈,协助社区民警开展综治防范工作、开展相关楼栋的监督及服务工作等。为发挥楼栋长义务信息员的作用,对楼栋长上报、提供的各类有效信息,社区警务室及时处理解决后,高新园派出所根据提供的有效线索和信息将进行一定的奖励。
同时,为推进天景山如意苑城市文明创建工作,方山社区也在楼栋长培训会议上,公布了社区文明楼栋试点工作的“十条文明标准”。后续,方山社区还将在如意苑逐步开展弘扬社会新风正气,全面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和楼栋文明程度的系列工作,为更细致、更周到的服务小区居民,逐步提高居民的满意度、舒适度、获得感和安全感,打通基层社区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百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