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网上学校>>制度总结>>文章内容
淳化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20 14:21:11 作者:dzq 浏览量:968次

淳化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关于印发2020年南京市垃圾分类重点任务的通知》《关于印发南京市中小学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入推进本社区教育中心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本社区教育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垃圾分类是新时尚"的理念,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一决策部署,着力提高本社区教育中心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知晓垃圾分类知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提升本社区教育中心“美丽校园”“健康校园”建设水平,助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南京建设。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长效常态原则。本社区教育中心要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社区教育中心一项常规性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让垃圾分类成为师生常态化自觉行动。
    2.坚持因校制宜原则。综合考虑社区教育中心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有序推进社区教育中心垃圾分类工作。
    3.坚持协同推进原则。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形成社区教育中心指导、教师引领、学生参与的多方合力局面,促进良好行为规范习惯的养成。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社区教育中心要大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单位实际需求,对接区城管局,邀请垃圾分类工作志愿者进社区教育中心、进课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授课活动,确保垃圾分类正确投放。不断提高师生思想认识,培养每位师生垃圾分类意识,通过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征文、寒暑假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利用好宣传海报、橱窗、社区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等阵地,通过健康教育、科普教育、环境教育以及家庭教育,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宣传教育合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工作开展的舆论氛围,力争到今年年底,社区教育中心师生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
    (二)规范容器设置及工作台账制度。
    本社区教育中心按照南京市垃圾分类规定,规范设置垃圾分类容器(分别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和设置地点,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遵循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原则,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联系区城管局、社区教育中心所在街道,加强与当地收运体系、回收体系的协调沟通,在做好校内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和督促收运单位及时收取相应垃圾,特别是易腐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落实好索证索票制度。
    (三)开展垃圾分类相关主题活动。
    1.积极推行和应用南京市《垃圾分类读本》,启动垃圾分类相关课程教学观摩活动,推进读本知识的宣传普及。
    2.开展“垃圾分类健康教育课”,扩大垃圾分类知识的普及面,提高教师、学员对垃圾分类知识的知晓率。
    3.组织教师走进厨余垃圾专门处理厂、可回收物再生资源企业、其他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地,了解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去向及用途。
    4.积极组织教师、学员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和垃圾分类社会实践活动,寓教于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社区教育中心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理解垃圾分类工作是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是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工作环境的内涵所在,也是推进南京实现高质量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推进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区学校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
    本社区教育中心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压实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责任,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拟定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要细化垃圾分类工作内容,强化队伍建设,抓好工作制度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达到“层层抓落实、件件有结果、事事见成效”的良好效果。
    淳化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

  长:潘家保

副组长:李斌  杜文才

 员:全体教师

(三) 建立考核机制。
    强化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建立考核机制,确保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在社区教育中心落地生根,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工作质量水平。根据《南京市学校垃圾分类工作评分细则(试行)》(见附件),社区教育中心要坚持每月自查,区教育局每年开展两次巡查,11月份市教育局将以抽查方式进行专项督查,巡查、抽查结果将予以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对标梳理,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淳化街道社区教育中心

2020年10月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淳化街道社区教育中心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燕冲路(淳湖佳苑西侧50米)

技术服务:南京裕后网络科技

备案号:苏ICP备2021048345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0427号